建筑物防雷措施_一級防雷建筑物防閃電感應應符合下列規定
發布日期:2020-12-13瀏覽次數:756標簽:二合一防雷器接線圖
1.建筑物內的設備、管道、構架、電纜金屬外皮、鋼屋架、鋼窗等較大金屬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、風管等金屬物,均應接到防閃電感應的接地裝置上。金屬屋面周邊每隔“18m~24m應采用引下線接地一次。現場澆灌的或用預制構件組成的鋼筋混凝土屋面,其鋼筋網的交叉點應綁扎或焊接,并應每隔18m~24m采用引下線接地一次2.平行敷設的管道、構架和電纜金屬外皮等長金屬物,其凈距小于100mm時,應采用金屬線跨接,跨接點的問距不應大于30m;交叉凈距小于100mm時,其交叉處也應跨接。當長金屬物的彎頭、閥門、法蘭盤等連接處的過渡電阻大于0.030時,連接處應用金屬線跨接。對有不少于5根螺栓連接的法蘭盤,在非腐蝕環境下,可不跨接。3.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應與電氣和電子系統的接地裝置共用,其工頻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Q。防閃電感應的接地裝置與獨立接閃桿、架空接閃線或架空接閃網的接地裝置之間的間隔距離,應符合本規范第4.2.1條5款的規定當屋內設有等電位連接的接地干線時,其與防閃電感應接地裝置的連接不應少于2處。